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:
为贯彻实施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》,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,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检查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《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》,以规范和指导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、不良事件监测专项检查、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。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2021年4月6日
Copyright © 2017.Medcmz All rights reserved.
医疗设备信息网http://www.medcmz.com/医疗从业者免费注册发布的行业网站。若有疑问,联系站长QQ790405988;医疗从业者交流QQ:8157432开启中,申请请告司+职务+姓名+手机号。
皖ICP备2021004875号-3 公安备案号:34019102000920